負責教導及照顧2-6歲幼兒, 設計及帶領活動, 編寫教學計劃及兒童學習歷程檔案, 處理班務, 課室佈置及其他校務工作或學校活動, 準僱員需自願進行《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》。(具帶領兒童宗教活動經驗, 懂鋼琴優先, 需有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合格證明, 9月到職 )
僱主︰ 香港循理會社會服務部
刊登日期︰ Jun 20, 2025